重磅!国家刚宣布: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电子专票真的要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国务院刚刚宣布!
12月31日前,基本实现专票电子化!
7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
划重点!文件主要明确了:
1、电子专票来了,时间表确定!
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
2、税收优惠政策申报不再设置审批环节!
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
3、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
目前还未明确如何放宽,但如果以后能以住宅作为经营场所,那将大大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开办的难度!
4、“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
之前开办企业,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等各种行政许可,不仅费时费力还费钱,如今“一业一证”推进,将大大利好开办企业。
5、推进“一照多址”,分支机构设立变简单了!
随着“一照多址”的推进,以后设立分支机构,或许只需要一个地址就够了。
电子专票长啥样?
专票电子化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根据现在已经在进行的试点来看,电子专票的条件已经具备,纸质专票取消也是必然。先来看电子专票长啥样呢?
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有了电子专票的最新信息,具体尺寸和样式写的很明确。电子专票纵向分为票头、购买方、应税明细和合计、销售方和票尾五个部分,高度分别为30、22、52、20和16毫米。不包含票头、票尾的内框尺寸为201*94毫米。发票规格为215mm×140mm。
同时,还附上了样图。就是长上面这样子的。
那么,专票电子化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专票电子化的目的是,以票控账,以票审计,以票查税。
税务系统要想知道你每一次开票动作、每一次作废、每一次红冲,不仅要知道,而且要及时知道,而且要知道的越详细越好。
对企业而言,有好处,也有风险。
先说好处: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财务的数据化。具体来说:
发票电子化,能实现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税务数据等等智能连接,申报也好,认证抵扣也好,以后操作会简化不少。
企业上下游的数据也能打通,自动对账会变成常态。总之,就是能让财务数字化,会计工作量也会一定程度上减少。
但是,对于虚开等违法行为,电子化之后,生存空间就更小了。同时,对于企业的财务流程、硬件等也是一种考验。
专票电子化
企业该如何应对?
对企业而言,应该安排财务部门抓紧学习、了解、熟悉电子专票的相关内容,改变升级报销流程。根据《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完善电子会计凭证管理方式。
有条件的,自己安排IT部门弄;没条件的,找第三方帮忙。估计后面又会带动一个行业火起来。
另外,企业及相关财务人员,需要注意避免两个误区:
误区一:认为专票电子化是企业财务职能自身的事情,与业务部门关系不大。
从发票流转的全生命周期来看,专票电子化可能会涉及多个部门。
尤其对销售和采购部门影响很大。对于销售部门而言,与客户、渠道等开票需要沟通,自己的差旅、商务费报销也可能涉及专票。
对于采购部门而言,专票的电子化,企业与上游供应商之间的采购流程可能存在巨大的优化空间。
误区二:专票电子化是企业自身的事情,与产业链上下游无关。
在产业链中,存在交易来往的上下游企业或多或少会在资金流、发票流、物流管理等方面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
因此,专票电子化势必会导致企业在规划自身发票管理体系时,权衡上下游企业在发票管理上的偏好。对于在产业链上相对强势的企业来说,也可以借专票电子化的机会来进一步优化与上游供应商的供应链协同管理流程。
以后如何报销?怎样保管凭证?
2020年底前实现增值税专票电子化消息一出,加之此前的这项电子凭证报销新规,会计一时间都慌了,这以后怎么报销,怎么保管凭证呐?
这里整理了一些后台大家都在关心的,有关电子发票报销、保管的答疑,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
01
公司存储电子版的银行回单,纸质版银行回单是否需要打印?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是不是只存储电子版的即可?
答:按照财会[2020]6号 第三条的规定,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02
对方单位传输给我们的PDF版电子发票是不是要同时保存?发票单独打印出来,装订归档吗?
答:如果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凭证的,必须同时保存电子会计凭证原件。并建立相应的检索关系。
03
如何判断保存的电子发票电子档为原版?标准是什么?滴滴电子发票的行程单并没有电子章,是否需要保存?
答:电子发票等电子会计凭证原件如何认定、如何获取,建议咨询税务等制证部门。
04
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电子会计凭证元数据具体是指什么?需要保存的电子会计凭证具体是指什么?
答:元数据(概念)是对数据资源的描述,即关于数据的数据,是信息共享和交换的基础和前提。元数据的要求可参见档案行业标准 《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DA/T47)等相关行业标准。
拍照、截图、扫描等电子影像件属于电子副本文件,并不是电子会计凭证原件,不能仅以电子副本文件报销入账归档,仍应按纸质会计凭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发票地址、二维码均不是电子会计凭证原件。电子发票等电子会计凭证原件如何认定、如何获取,建议咨询税务等制证部门。
05
电子发票的开票日期在文件发布日3月23日前,报销时,是否适用此文件?电子发票的开票日期在发布日3月23日前,没有电子会计凭证报销是否可行?
答:财会〔2020〕6 号文发布日期为3月23日,重申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的即有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此,单位应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财会〔2020〕6 号的有关规定。
06
文中所述的需要留存电子档的企业范围包括国企央企吗?
答:财会﹝2020﹞6号文件适用范围为: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包括中小民营企业、非央企、外资、合作和其他类型的企业等。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
来源:亿企赢江苏
徐州外服财税顾问部 庄卫光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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