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 2021个税年度汇算3月1日开始啦!3月1日至15日办理的,需先在手机个税APP预约,预约后才能办理;16日开始无需预约直接办理
发布时间:2022-3-3 16:36:06 点击次数:1789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啦!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今年税务部门推出了预约办税服务,3月1日至3月15日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如未预约则需先预约才可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自行办理。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一)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登录个税APP首页-【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年份2021】,查看全年收入及预缴个税金额。
首页点击【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2021年度】-【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阅读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确认】。
注意申报个人信息确认时,如员工有多家受雇单位,可自主选择汇算清缴单位,并仔细查看汇缴地说明,点击【下一步】。
年终奖申报方式 -【工资薪金】-【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单独计税】或【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确定】。
查看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及专项附加扣除等申报金额是否与实际所得(所扣)数据一致,不一致的可修改或新增。
注意下列在2021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申报】-应补税额为本次应补/退金额-点击【继续】-点击【确认】。
根据汇算清缴申报的计算结果,按照提示进行【立即缴税】或【申请退税】即可。
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详情】-查询处理进度。
(一)2021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二)2021年度内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中予以标注;
(二)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三)目前是否存在修复机制未知,可能会连带影响各类资质申请。
(一)对于选择适用空白申报表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空白表的填报界面上,提供了纳税人可再次使用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的功能;
(二)增加更多的服务提示提醒,对填报减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税收入、减免税额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人依法如实申报。
转自:中国税务、亿企赢
声明 |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
您感兴趣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