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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 ┃ 疫情防控期间社保业务办理渠道
发布时间:2021-11-29 8:51:43      点击次数:1459





疫情期间

为最大程度防止人员聚集

造成交叉感染

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自2021年11月26日起

徐州政务服务人社分中心综合业务大厅

暂停办理业务

为确保各项社保待遇和社保服务不受影响

社保业务办理服务渠道

提示如下


一、提倡网上自助办

您可选择登录“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手机APP“掌上12333”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等途径办理相关业务。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了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江苏智慧人社”APP用户注册有关事项



“掌上12333”APP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手机APP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徐州社保公共服务网络办理途径见下表:


二、确需现场办理提前实名预约

徐州政务服务人社分中心综合业务大厅窗口办理社保业务,可预约办理。开放“徐州人社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取号”功能最多可提前5天进行预约


关注“徐州人社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


点击“业务办理”,选择“大厅取号”;


阅读“预约服务通知”后,点击“我已阅读,不再提示”,并“确定”;


  选择“预约取号”,进入“选择机构”页面,阅读“营业时间、网点电话、网点地址”后,点击“下一步”;

 在“预约取号”页面,填写预约信息:选择要预约的业务种类、预约日期、时间段、单位名称、办理人数、选择业务、办理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点击“确定”(注:最多可提前5天进行预约。);

提交后,会生成一条“预约成功”的信息。


三、非急业务延后办



您如有一些暂时不影响社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业务,建议您适时推迟办理。



温馨提示:疫情期间,用工单位应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及时办理新职工的用工和参保登记(每月7~10日结算期内,可使用预登记模块办理参保预登记),避免未办理参保登记的职工发生工伤后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四、徐州市社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

征缴科:85805738、83206531、85805702

待遇科:85805711、83879632

退管科:85805707

转移科:85805802

工伤科:83870585

稽核科:85805710

机保科:85708104

居保科:85801198


五、区级社保经办大厅业务咨询电话


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徐州社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ND


来源:征缴科、工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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