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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通过:起征点调至5000元/月 10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8-8-31 13:18:57      点击次数:2783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今天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

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个税改革,普通老百姓能享受多少“红利”?

小编给大家算一笔账

假设A公司甲员工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后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按改革前的税法规定,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元,适用3%的税率,每月需缴纳45元个税。改革后,甲员工不需要缴纳个税,个税负担降为零。


假设A公司乙员工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后工资收入1万元,改革前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500元,适用20%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555元,每月缴纳的个税为745元。改革后,他的应纳税所得额是5000元/月,每月仅需缴纳290元,减税455元。未来如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后,税负下降将更明显。


按上述方法计算,如果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后月工资收入2万元,改革前的每月需交个税3120元,改革后应纳税所得额是15000。每月个税1590元,个税负担明显减轻,可支配收入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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