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简章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至新沂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专项工作。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二)工作内容:
1、对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
2、为畜牧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
4、为市及所属乡镇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三)招聘人数:10人
二、任职条件(符合1-3其一即可报名,4-6需同时符合)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40周岁,条件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6.限新沂市户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请应聘人员登陆徐州市外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xzfesco.com 表格附件在文章最后!)查看,按照招聘简章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上传至邮箱:xzwf0060@xzfesco.com即完成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新沂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自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扫描件、2寸免冠照片扫描件、报名费交款回单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助理执业兽医师)扫描件。
交款信息:
户 名:徐州市外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023110104022419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支行
报名时间:2021 年6 月9日12:00至2021年6 月16日下午16:00
(2)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用100元。
(3)笔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3)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测试考察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以综合能力为主。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畜牧防疫类的专业知识。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入职手续。合同期限为3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由新沂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如在工作期间不服从管理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2、每人每年薪酬5 - 6万元(含绩效、福利、年终奖及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3、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6-85799929,0516-85798559,0516-8579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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