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各企业管理者对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三大关系的财税应用有更好的理解,进一步了解人力资源工作中的法律风险与应对措施,6月3日下午,由徐州市外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三大关系的财税应用》主题讲座,在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B座407室徐州市外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成功举办。
讲座由徐州市外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徐培喜主讲,近六十家企业代表参加本次活动。
徐总对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的财税应用问题中一些重点、难点条款进行解读,主要包括:劳动、劳务、承揽关系的概念,三大关系的区别,非标准劳动关系,三大关系的财税等方面的内容。
徐州市外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徐培喜先生 主讲
徐州外服董事长徐培喜:
徐培喜同志善于用劳动法规和财税规规划企业的生产经营活,专业理论底蕴深厚,是国内知名的劳动法规和财税法规专家、业界公认的综合性领军人才;他先后在受邀到全国大型人力资源行业大会上讲述人力资源及财税专业知识100多场次。
徐培喜同志优秀中国共产党员
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十大领军人才
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会长
中国对外服务行业协会常务理事
徐州市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正高级人力资源师、会计师、税务师
徐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
徐州市外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讲座现场 ▲
第一篇劳动关系的概念
1、劳动者的概念
2、用人单位的概念
3、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4、劳动关系认定标准辨认的要点
第二篇劳务关系的概念
1、劳务关系通俗概念
2、劳务合同的特征
3、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
4、劳务关系的主要特点
第三篇承揽关系的概念
1、承揽关系民法典中的概念
2、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民典法)
第四篇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地位不同
3.1、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报酬、社会保障待遇上
3.2、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报酬支付的原则上
3.3、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报酬支付形式上
3.4、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章违纪处理权上
4、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5、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6、适用法律不同
7、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8、保护时效不同
9、支付报酬的凭证不同
10、财务列支的项目不同
第五篇三大关系的区别
1、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服从的关系
2、看工作者是否自带劳动设备等。
3、提供工作的一方提供的内容不同
4、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
5、三大关系的责任
6、三大关系开据发票不同
第六篇非标准劳动关系
1、退休返聘及四类人员
2、外国人和无国籍的劳动关系
3、挂靠业务法律主体
4、网约车平台司机劳动关系的认定
5、美团、饿了么送餐员劳动关系的认定
6、快递员的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7、“网购阿姨、护士”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第七篇三大关系之财税
1、劳动关系下工资相关的四个口径
2、劳动关系下工资薪金的管理部门
3、三大关系与社保公积金的关联
4、工伤基于劳动关系和劳务(雇用)关系
5、江苏省关于单工伤的政策
6、个税中的三大关系
7、三大关系使用票据的法律依据
8、劳动关系的工资结算凭证
9、劳动关系的结算票据
10、承揽关系的开票方法(增值税法
11、三大业务涉及的虚开发票
12、坚持四流合一的原则
13、虚开发票的定义
14、虚假劳动关系虚假工资单
15、虚假劳条关系虚假增值发票
16、虚假承揽关系虚假增值发票
17、案例分析
18、······ 。
徐总将相关法律条文深入浅出讲解,结合实际案例,主要解析企业用工时常见的劳动争议问题;针对各企业管理者提出的关于各自目前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均逐一进行解答。
▲讲座结束后答疑
讲座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这三个小时的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对于日后预防(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三大关系的财税应用)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
希望通过本次分享,能为企业增强用工规范性、有效规避劳动争议等提供法律指引,以此为企业建立稳定的用工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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