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中心>推荐阅读>推荐阅读
共同战“疫” | 新冠疫情影响下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2-24 14:37:56      点击次数:3310

随着新冠病毒引发的疫情的不断蔓延,全国范围内打响了一场疫情防控攻坚战。为了抗击肺炎疫情,多地采取了一系防控措施。该等情形下,在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以及劳动争议之处理、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可能引发一系列新问题。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整理了和劳动用工合规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常见问题,以期向用人单位和员工提供参考和指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问题一:

您好!我想问下,我的朋友是新型冠状病毒的疑似病例,没有确诊,在医院接受隔离治疗,但是公司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我想问下该怎么处理?

解答:   

您好!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最新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关系。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坚持解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在这个特殊时期,希望用人单位可以相应国家号召,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二:

您好,我是一家小型企业的老板,目前徐州市全面戒严,导致工厂面临停工的状态,我想问下,员工都没有上班还要发工资吗?

解答:   

您好!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肆虐的情况下,全面戒严有助于减轻病毒的传播,当然对于企业来讲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以及劳动密集性企业来讲,因为抗风险能力弱,导致目前生存困难,我们表示理解。但是根据人社资源厅的通知,企业还是要发工资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问题三:

您好!我想问下我探亲回徐州,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我在家自行隔离14天,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工资?

解答:   

您好!感谢您的配合,支持政府工作。就目前的疫情状况来看在家隔离14天是利人利己的事情。很多地方政府都会要求返乡人员进行自我隔离,我们认为企业应当配合政府相关政策的事实,可以要求隔离人员进行在家、在线办公或者可以让员工进行带薪休假。因此,即使在家隔离依然会有工资。


问题四:

您好!我是一家企业的人事主管,我想问下,员工劳动合同在隔离或者观察期间届满的,我该如何处理?

解答:   

您好!目前根据[2020]5号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因此,建议您将劳动合同到期的日期向后顺延,不能认为劳动合同到期。


问题五:

您好!因为我是某口罩生产厂的员工,目前正在加急制作口罩,我想问下,因为复工比较早,假如说我在上下班途中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能否按照工伤来处理?

解答:   

您好!感谢您的付出!!!我们要了解工伤认定需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然而,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感染源难以确定,很难认定感染一定是发生在单位,原则上认为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肺炎是不属于工伤。


问题六:

您好!我想问下,现在口罩、消毒药剂,都很难买到,如果单位不提供这些我能不能不去上班?

解答:   

您好!目前疫情肆虐的情况下,建议出门一定要带口罩,勤洗手消毒。首先,对于大部分普通企业来讲,口罩并不是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提供的。其次,就目前疫情传播途径来看,如果没有口罩大家也可以用其他的遮掩物进行遮掩抠鼻,然后在进行清洗消毒。所以,员工不得以单位不提供口罩为由拒绝上班。当然,在特殊时期,提供口罩体现一个企业的人为关怀,更具有人情味。建议企业为员工准备口罩以及消毒药剂。


问题七:

您好,我是一名企业的财务人员,我想问下春节假期、延长春节假期与延迟复工期间,员工的工资有区别吗?

解答:   

您好!目前根据相关法律以及政府政策来讲分以下几种情况:

   1.2020年1月25日(初一)、26日(初二)、27日(初三)共计3天为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放假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正常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依照《劳动法》第44条第3项的规定另外支付不低于平时日工资300%的加班费。

   2.2020年1月24日(除夕)、1月28日至30日共计4天为调整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依照《劳动法》第44条第2项的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平时日工资200%的加班费。

   3.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为延长的春节假期,在此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或者需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第44条第2项的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平时日工资200%的加班费。

   4.2020年2月3日至延迟复工宣告结束之日为延迟复工期,因人民政府采取疫情防控紧急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到岗工作的,延迟复工期限内除休息日外,视为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

  所以,一定要区分好情况,避免少发或者多发的情况。


问题八:

您好!我想问下用人单位该如何支付春节延迟复工期间的劳动者工资?

解答:   

您好!企业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延迟复工期间(2月3日至2月9日)的工资支付,参照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发放生活费。但对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期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

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2 月 8 日、9 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200% 支付工资报酬。


问题九:

您好!我想问下,我的家在外地,现在全面戒严,根本买不到回徐州的票,单位会不会以我旷工开除我?

解答:   

您好!目前全面戒严有助于疫情的防控,但是,不用担心,因疫情影响导致职工不能在2月9日后按期返岗的,参照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但对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期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

因防治疫情,企业要求有关职工在2月9日后延期返岗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期并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或按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待岗期间生活费。

所以,您可以跟单位沟通选择在家办公或者选择带薪休假。


问题十:

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主管,我想问下疫情期间发放的工资是否同时包括奖金与各类补贴?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了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进一步解读: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留验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留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照发。因此,结合如上两项规定,我们倾向于认为员工在因隔离而无法出勤期间应当视同其正常出勤。在此情形下,企业应当向员工正常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各在正常出勤情况下即可获得的奖金和补贴(津贴)。

若员工的奖金、补贴或津贴与该员工或企业的业绩相挂钩,则在遭遇企业业绩不佳或停工、停产的情形下,员工确无任何业绩,企业向员工正常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相关奖金或补贴津贴也是合理的。


问题11:

您好!我想问下现在新型冠状病毒这么严重,单位要求我们上班,我能不能不去?

解答:   

您好!现在最好待在家里等待疫情稳定或者结束。用人单位在延迟复工期内,未经许可不得要求劳动者返岗,但可以向劳动者下达适合在家办公的工作任务。劳动者在延迟复工期内,除遵守国家法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外,还应当保持联络畅通,听从用人单位的合理安排,加强业务学习,努力完成工作。

所以,未经政府批准不得复工,如果单位强行要求你们复工,你们可以拒绝。


问题12:

您好!我想问下我们经过政府批准复工,但是员工因为害怕疫情,拒绝复工,我们该怎么处理?

解答:   

您好!面对这种情况员工不应无故拒绝。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经许可提前复工并通知劳动者提前返岗工作、安排加班的,劳动者应当服从安排。劳动者因被隔离或者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确实无法到岗的,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履行请假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为提前返岗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可以提供口罩以及消毒药剂并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问题13:

您好!我是公司的人事主管,我想问下春节假期结束后员工拒绝返岗的处理方式?

解答:   

假期结束后员工拒绝返岗的,应视情况作出处理,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应当看员工是否对拒绝返岗说明了理由。若员工未向企业做出任何解释,则企业可以以旷工或拒不服从企业安排等规章制度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

其次,对于已经说明理由的,企业可以进行查证并审核该理由的合理性。若员工拒绝返岗的理由有一定合理性,例如员工曾接触过危险人群或途经湖北等地,或者具备其他可能引发传染的风险,则员工将自身隔离的做法符合国家防控疫情的大方向,建议企业充分考证及考虑这些危险因素,与员工对返岗及后续工作安排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调。否则贸然实施纪律处罚恐因合理性因素而带来法律风险。


问题14:

您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复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受影响吗?

解答:   

您好!针对这种情况应该继续履行。 延迟复工期结束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方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因自身原因仍需继续休息,或者因各地防控措施差异而无法返岗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病假、调休、年休假、事假等安排。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履行法定程序。


问题15:

你好!我想问下春节假期结束后员工拒绝出差公干安排的处理方式?

解答:   

您好!对于这一问题的处理方法同样也应视情况作出处理:

首先,应当审查员工拒绝出差公干的理由及其合理性。

若员工拒绝出差公干的理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例如员工出差公干的目的地本身存在风险,属于疫情严重的地区,或出差公干期间途经疫区,或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交通阻断无法到达出差公干的目的地的,则企业应当在遵循国家防控疫情的情形下,允许员工暂缓出差公干,或允许员工改道,或与员工协调其他替代出差的工作方式。

若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差公干的,可以视为拒不服从企业安排,并依照企业相应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来源:圆点说法

声明 |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


您感兴趣的新闻
上一条:个税汇算清缴文件正式出台了!(附思维导图)
下一条:延迟复工,工资发放有这些新政策!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