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发票无小事,小小的发票,内容却非常多,财务日常发票审核过程中,需要注意下面这些情况!
过气发票,其实在税法上并没有这个名词,在这里详细解释一下,所谓过气发票,其实就是已经不再使用的版本的发票。
作为财务工作者,要经常关注一下发票的最新种类,对于不能再使用的发票,收到后要进行核实,如果的确属于废票重开的情况,要坚决拒收,比如以下情形。
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2016年2号文规定,广东省的发票种类早就没有这个了。
目前我国的发票种类如下图:
现在还有成品油发票,其载体就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出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不同的发票适用范围是不同的,但是有以下两个趋势。
1、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发票会缩小使用范围,最终并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2、发票种类会逐渐简化,并且会逐步向电子化发展。
那么做为纳税人,你该如何选择应该使用的发票呢?
除了各省在发票管理上推进进度不一之外,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下面这个范围来判断。
1、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已使用增专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的也可自行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2、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月不含税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不含税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月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要求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也可领用。
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主要使用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
3、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单联)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的纳税人。销售旧机动车是在二手车市场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主要适用于起征点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
6、通用定额发票主要适用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收取停车费的纳税人。
7、出租车发票,客运定额发票、火车票、飞机行程单适用各自行业。
具体在审核发票种类时候,要关注发票开具的省份是否还存在类似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年68号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发票。
财务工作者在收到发票时,需特别注意是否为新版发票。
具体需要换新监制章的发票如下图所示:
下面详细对换版后主要种类的发票具体样式进行展示,方便对照查看。
发票监制章未换版,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名称,下环刻制“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发票监制章未换版,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名称,下环刻制“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
发票监制章未换版,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
其他未列明样式的发票,包括门票、通用手工发票、医疗卫生门诊(住院)收费发票,但凡发票监制章未出现国家税务总局字样的均需要改版为新的发票监制章,如下图式样:
下图两张发票,一张是汽车修理修配业务发票,另外一张是餐饮服务,但是都开的5%的发票。
根据规定,修理修配劳务及餐饮服务都没有5%的情况,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那么修理修配16%,餐饮服务6%,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那都是3%。
所以,两张发票开错了,请拒收。
2019年4月1日之后,增值税税率下调,具体适用情况如下:
13%,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
这里告诉大家一点小技巧,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所以,当你记不住的时候,可以认为与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情况外,都使用13%的税率。
其中,特殊情况如下:
1、涉及货物的这种特殊行为,那就是出口,税率0%。
2、以下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9%,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23类货物,税率为9%
9%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大部分都是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
当然,并非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适用13%;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此外,9%也不是完全不涉及货物,我们23类的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就适用9%的税率。
6%主要就是适用于销售服务的,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还有动产的租赁服务,其他服务适用6%。比如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0%,主要就是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有人也说怎么没说3%、5%,其实这并非税率,这是简易计税的征收率,在增值税上并非一个概念。
下图这种洗车费发票。编码简称是否有问题?
仔细看就会发现,销售方选错了编码,洗车服务算不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而是生活服务业的范畴,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6%,小规模征收率3%。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发票愈发变得繁琐起来,备注栏再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边缘栏目了,不可忽视。
作为收票方你需要明白,有些服务必须在发票备注栏列明规定信息,如果列明不全或者空白,这张发票就需要拒收。
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备注栏,则可以自由选填。
(1)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方信息必须填列完整,一字不差!
依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三、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第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购买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需要填写。
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未强制要求填写,当然,全部填全更OK。
(3)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
购买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需要填写,地址电话以及开户行账号不需要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发票本身也没有设置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等栏,无需填写。
同样是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出来的发票,这里也可以佐证为什么增值税普通发票(联式)也可以默许不开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等。
其实实质上是这部分信息可能在目前税务电子底账信息采集上并非必须。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填写规则同增值税普通发票。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购买方名称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需要填写。
购买方地址电话以及开户行账号不需要填写(未设置填写栏)。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从税控系统开出的,同时机动车发票涉及抵扣进项税,必须开具税号。
(6)通用机打发票(联式)
购买方名称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不需要填写。
首先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并未规定纳税人识别号是发票的基本内容,其次16号公告解释也说明这类发票不是16号公告约束的发票类型,最后该类发票票面打印哪些内容不是由票面决定的,而是开票软件自行设置的相关内容,所以哪怕是设置了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次,也可以不用填写。
(7)通用机打发票卷式
购买方名称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不需要填写。
首先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并未规定纳税人识别号是发票的基本内容,其次16号公告解释也说明这类发票不是16号公告约束的发票类型,最后该类发票票面打印哪些内容不是由票面决定的,而是开票软件自行设置的相关内容,所以哪怕是设置了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次,也可以不用填写。
(8)通用定额发票
购买方信息什么都不用填写。不解释,你看填写到哪里?所以定额发票为什么会缩小使用范围,因为太容易套用了。
(9)通行费发票
购买方信息什么都不用填写。不解释,你看填写到哪里?
(10)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要求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联式)一样。
(11)出租车发票
不用填写,不解释那么多,票面本身没有,其次,你耽误了司机挣钱时间问题很严重!
(12)火车票
如图,固定样式,不用填写!
(13)冠名发票
此类发票差别就是冠名,其实质还是可分类为通用机打、通用定额,增值税电子普通等发票,所有是否需要你得看票面来进行判断。
16号公告仅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使用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业,如电商、成品油经销等,可暂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而且发票本身也没有设置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这个栏目,暂不受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6号公告约束,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一栏。
当然,目前成品油发票都必须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识别号成为了必填项。
(14)飞机行程单
飞机行程单比较特殊。实际上是一种专业发票的特殊形式存在,我们还是将其作为一种有效发票或者说一类普通发票来进行税务处理。
而且发票本身也没有设置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这个栏目,暂不受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6号公告约束,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一栏。
(1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按票面信息完整填写。
通用手工发票,基本很多地方都没有了,就不多说了,手工的,当然可以不写纳税人识别号。
金税工程后,假发票现象已得到了有效控制,对于收到的发票,我们可以通过系统来查询真假,对于一些真票假开,套开的,我们还需要结合实际业务来进行综合判断。
目前,只有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才能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停用」。
除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其他发票我们这里都可以统称为普通发票。
这些发票只有在各省市自己的税务局网站查询了。这些发票并未建立一个全国的统一数据库,所以只能在发票发行的地方查询。
来源:亿企赢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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